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概述
監測惰性、可燃性、有毒性氣體泄漏的監測控制系統。系統基于開放的系統結構,具備與其他品牌的系統設備(平臺)通過工業標準通訊、平臺和協議實現集成和信息交換,協議包括MODBUS、TCP/IP和OPC。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組成及工作原理
1、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和火災聲光警報器組成。

2、應獨立組成,可燃氣體探測器不應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當可燃氣體的報警信號需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接入。
要求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作為一個獨立的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組成的子系統,而不能將可燃氣體探測器接入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總線中,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
1)目前應用的功耗都很大,一般在幾十毫安,接入總線后對總線的穩定工作十分不利。
2)現在使用的使用壽命一般只有3、4年,到壽命后對同一總線配接的火災探測器的正常工作也會產生不利影響。
3)現在使用每年都需要標定,標定期間對同一總線配接的火災探測器的正常工作也會產生影響。
4)可燃氣體報警信號與火災報警信號的時間與含義均不相同,需要采取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該系統需要有自己的獨立電源供電,電源可由系統獨立供給,也可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就地獲取,但就地獲取的電源,其供電的可靠性應與該系統一致。
3、報警信息和故障信息,應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但該類信息與火災報警信息的顯示應有區別。
4、發出的報警信號時,應能啟動保護區域的火災聲光報警器。
5、保護區域內有聯動和報警要求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實現。
6、設置的有防爆要求的場所時,尚應符合有關防爆要求。
氣體報警控制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流程:

安裝尺寸

系統構成


